通知关于开展年度继续医学教育

依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京卫科教11号文要求,现将我院“精神卫生知识全员培训”工作通知如下:

  

一、培训对象:全体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(含住院医师、研究生、技师)。

二、培训时间:/4/15~/7/30

  

三、培训形式:培训采取网络在线学习的方式,学员登录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培训平台(bjsqypx.haoyishng.   

四、特别提示:此项培训作为年北京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项目,授予市级I类继续医学教育2学分。未完成学习的人员,当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视为不达标。

点击“阅读原文”登录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培训平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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